集中宣判!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危害极大,萍乡上栗8人被判刑!
来源 | 都市现场原创
烟花爆竹是特许商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生产销售都要有相应资质
3月2日上午
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
当地法院首次集中宣判了
7起8人涉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刑事案件
8名被告人都是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人,公诉机关指控他们在没有取得烟花爆竹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拿到原材料进行生产、销售,数量达千件之多,影响了社会的正常经营秩序,涉嫌非法经营罪,涉及7起数额不等的非法经营案件。
经两次公开审理后,法院做出了判决。
萍乡市上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吴浪:判决如下,请全体起立,被告人邬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没收被告人邬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9万元,由扣押单位上栗县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
另外7名被告人,也被判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获刑7个月到一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查获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8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集中宣判后,审判长做了长达3分钟的审判说明。
萍乡市上栗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吴浪:我们作为上栗烟花鞭炮的主产区,非常清楚烟花爆竹具有较大的自身危险性,所以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处置都有严格的管制规定。从现场查办的情况来看也是触目惊心,非法储存的数量多达上千件,有的甚至上万件,堆放的地点跟广大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区域范围比较近,相关的安全隐患突出。
本次集中宣判,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庭审进行监督,部分乡镇代表和花炮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旁听。
上栗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吴浪:这是上栗法院首次对烟花爆竹领域的非法生产经营案件进行的集中宣判形式。通过这种典型案例的集中宣判,能够进一步地形成有效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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