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5家煤矿隐瞒下井人数被立案查处!-全球播报
近期,湖南耒阳市严厉查处了
部分煤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下井人数的
典型违法行为
日前,耒阳市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检查大执法暨专题培训会议召开后,与会人员突击检查了前进、大岭、觉光寺、龙塘、龙家山等5个煤矿出入井人数情况,发现存在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下井人数的违法行为:
南阳矿业有限公司前进煤矿当班实际下井人数138人,其中69人未带识别卡下井作业;
大岭矿业有限公司大岭煤矿当班实际下井人数115人,其中43人未带识别卡下井作业;
兴源矿业有限公司觉光寺煤矿当班实际下井人数83人,其中19人未带识别卡下井作业;
白山坪矿业有限公司龙塘煤矿当班实际下井人数59人,其中7人未带识别卡下井作业;
红卫矿业有限公司龙家山煤矿实际下井人数78人,其中2人未带识别卡下井作业。
发现问题后,耒阳市坚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煤矿违法行为。由耒阳市应急管理局将以上5个煤矿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下井人数的违法行为移送至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随后,耒阳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讲评暨约谈会,深入查找问题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从根本上防范类似问题,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附:
《煤矿安全规程》
第十三条……
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位置等实时信息。
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标识卡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
第五百零四条下井人员必须携带标识卡。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当设置读卡分站。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第三十二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向煤矿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时,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提供虚假情况,不得隐瞒本煤矿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
第四十五条煤矿有关人员拒绝、阻碍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十八条 “其他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五)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下井人数,或者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时伪造记录,弄虚作假的;
……
来源:综合整理自湖南应急管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编辑:崔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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